精准扶贫“铁牛经济” 四川律师在行动

——四川省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助力阿坝州红原县龙日乡脱贫工作


  扶贫攻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省律协公益委以实际行动推进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龙日乡脱贫工作。

  今年6月,公益委主任郝学余联合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组成律师扶贫调研队伍赴阿坝州红原县开展扶贫调研工作。调研组会同阿坝州老干局、信访局部分领导前往龙日乡了解基本情况。

  龙日乡位于红原县境南部,平均海拔3790米,年平均气温1.1℃,极端最高气温26℃,极端最低气温-36.7℃,乡政府驻地距县城67公里。幅员面积702.5平方公里,辖壤噶夺玛村、格玛村两个行政村,454户1695人。2017年牧民人均收入28814.4元,除去生产生活成本,人均纯收入13086元。龙日乡以牧业生产为主,是川西北高原最典型的一个纯牧业乡,千百年来,这里的人们逐水草而居。在党和政府藏区新居的政策扶持下,牧民同胞们逐渐定居下来,运用科学的放牧方式,不再四处迁徒。但地处高海拔,气候严寒,生产方式落后,壤噶夺玛村、格玛村仍属国家级贫困村。龙日乡壤噶夺玛村现有贫困户58户,265人,格玛村有贫困户8户,38人。特困户有3户,14人,一户因病致贫;一户是重组家庭,本来家庭底子薄;一户孩子多,五个孩子读书,今年长子刚刚专科毕业,还有四个孩子读书,住房尤为困难,如果孩子们都回来,没有住房,只能围着火炉住一晚上。

  当地采取“思想扶贫、教育扶贫+铁牛经济”的模式开展扶贫攻坚。其中“铁牛经济”项目,即由村上购买母牦牛,寄养到贫困户家庭,三年之内收益(奶、崽)归牧民家庭所有,三年后村上收回母牦牛,并根据具体情况重新分配给其他困难家。

  调研后,郝学余代表公益委、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与龙日乡人民政府签署了《扶贫攻坚战略协议书》。回蓉后,即发起了为龙日乡“铁牛经济”募捐的倡议活动,募得善款63902元。同时,公益委起草了帮扶协议,协议的核心内容在于强调是造血式扶贫,扶贫扶智。

  8月,根据红原县龙日乡壤噶夺玛村村委会建议,公益委将首批购买的10头母牦牛分别寄养到了娜格则、仁青措、王青扎西、尕洼及三朗五户藏民家,每家领养2头,领养期限3年。

  人间有情,春色常在,相信只要共同努力,再大的困难都能克服、能战胜,2020年,各民族人民定将携手全面迈入小康社会。